《刑法修正案第五条: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具体规定》

作者:♡久陪 |

刑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为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具体规定,对刑法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进行修改。本修正案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地理标志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本修正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著作权犯罪、专利权犯罪、商标权犯罪、商业秘密犯罪等。具体规定如下:

著作权犯罪

1. 盗窃、抄袭、剽窃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制作、复制、出版、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侵犯著作权的作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组织、领导、参与侵犯著作权犯罪活动,或者为侵犯著作权提供条件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利权犯罪

1. 盗窃、假冒、仿冒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制作、销售、进口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或者为侵犯专利权提供条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权犯罪

1.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第五条: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具体规定》 图1

《刑法修正案第五条: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具体规定》 图1

2. 制作、销售、进口侵犯商标权的产品,或者为侵犯商标权提供条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业秘密犯罪

1. 盗窃、泄露、破坏商业秘密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制作、使用、提供商业秘密,或者为侵犯商业秘密提供条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修正案还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合理确定刑事责任。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中分工明确、职责明显的犯罪分子,可以从重处罚。

本修正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加大了打击力度,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也提醒广大公众,要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共同维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严肃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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