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23条解读: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

作者:曼珠沙华 |

专利法是我国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激励创新者的积极性、保护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专利法于1980年颁布实施,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专利法进行了多次和修订,现行的专利法是2019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国家在科学、技术、经济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制定本专利法。”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国家在科学、技术、经济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制定本专利法。”

专利法第四条规定:“专利制度是为了 encourage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inventors and patentees. The State should establish and protect the patent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发明,是指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国家在科学、技术、经济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制定本专利法。”

专利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国家制定和实施专利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专利制度,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发明创造是指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产品发明;(二)过程发明;(三)改进发明;(四)组合发明。”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独立性。”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应用性。”

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市场前景。”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经济性。”

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环境友好性。”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社会效益。”

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文化传承性。”

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创新性。”

专利法第十八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国际性。”

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公共性。”

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技术方案的公开性。”

专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享有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专利权获得排他性的权利;(二)根据专利权享有权利要求书的保护;(三)根据专利权享有侵权纠纷的诉讼权利。”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申请专利;(二)要求实用新型专利权;(三)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四)运用专利权;(五)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六)转让专利权;(七)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八)外观设计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完成专利申请;(二)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维护专利权。”

《专利法23条解读: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 图2

《专利法23条解读: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 图2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为专利创造和运用提供法律保障。”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了能够实用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专利审查

《专利法23条解读: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图1

《专利法23条解读: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图1

本文以《专利法》第23条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原则及实践操作。文章介绍了《专利法》第23条的基本内容,重点解析了涉及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相关条款。通过对该条款的解读,探讨了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如保护范围原则、专利权人权益保护原则等。文章结合案例分析,详细阐述了在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及解决方法,以期为我国专利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专利法在促进科技创新、激励创新活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专利权的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样,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正确理解和运用专利法第23条关于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对于提高专利法律意识、维护专利权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法第23条解读

(一)专利授权

根据《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应当自申请文件提交之日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作出授权决定或者决定不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实施例子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包括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是否说明书,包括发明是否清楚、完整、准确;

3. 是否权利要求书,包括权利要求是否明确、合理;

4. 是否满足权利要求中提出的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是否能够达到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技术方案;

5. 是否涉及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其他专利申请,包括是否已经授权、失效或者放弃等。

(二)侵权纠纷处理

在专利授权后,如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适用专利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专利法》的规定判断。

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范围原则

保护范围原则是指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应当以其申请的专利权范围为准。对于超出申请的专利权范围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判断技术方案是否超出专利权范围是关键所在。

(二)专利权人权益保护原则

专利权人权益保护原则是指在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实践操作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

在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应当根据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实施例子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专利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因素,作出是否授权的决定。

(二)侵权纠纷的判断

在专利授权后,如发生侵权纠纷,判断技术方案是否超出专利权范围是关键所在。还需结合权利要求书的设定,分析侵权行为是否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判断过程中,可以运用对比分析、技术特征分析等方法,确保侵权纠纷处理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针对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调解、和解、诉讼等。调解和和解是纠纷处理的重要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在调解和和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沟通,达成共识,避免纠纷升级,节省法律资源。

《专利法》第23条关于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为我国专利法律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款,有助于提高专利法律意识、维护专利权人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注重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侵权纠纷的判断及处理方式,确保专利授权与侵权纠纷处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知识产权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