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专利法司考真题解析与备考策略
2016年专利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選擇题部分
1. 下列哪种发明不包含在专利申请中的新创性?
A. 一种新型手机
B. 一台发动机
C. 一种计算机
D. 一种药品
答案:D
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是指能够实用性并且 new 的技术方案。D项中的药品已经为现有技术所知晓,不属于新创性,因此选D。
2. 以下哪项不属于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
A. 一种电子产品的结构设计
B. 一种生物制品的生产方法
C. 一种工业机器人的操作方法
D. 一种化学物质的制备方法
答案:D
解析: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中的核心部分,是用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D项中的化学物质的制备方法不涉及发明内容的实用性、新颖性,不属于权利要求。
(二)案例分析题部分
案例:甲公司拥有一项关于太阳能发电的专利权,该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2010年,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使用该专利权的情况下,在在我国建设太阳能发电站。2016年,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同一地点建设了新的太阳能发电站。甲公司发现后,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请问:
(1)甲公司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2)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1)甲公司的专利权有效。根据《专利法》第12条第3款的规定,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甲公司的专利权期限自2010年起算,直至2030年到期。
(2)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专利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地点建设了新的太阳能发电站,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3)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权利人不得请求的精神损害赔偿。甲公司作为专利权人,可以向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并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备考策略
(一)理解掌握基本理论
专利法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技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备考过程中,要理解掌握专利法的基本理论,包括专利申请的程序、专利权的主体、权利要求的构成、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等。
2016专利法司考真题解析与备考策略 图1
(二)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顺过专利法司考,需要熟练掌握《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条款、规定,要深入理解、掌握其内涵、外延及适用范围,以便在考试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问题。
(三)注重案例分析与实践运用
专利法司考不仅考查理论知识,还注重案例分析与实践运用。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分析、研究各种案例,了解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要学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与计划
备考专利法司考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要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要做好时间管理,避免临近考试时才开始紧张复习,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2016专利法司考备考策略就是要深入理解专利法基本理论,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案例分析与实践运用,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与计划。相信通过努力,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