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16条:关于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

作者:忘书 |

商标,是指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消费者能够充分识别并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而在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具有显著性的标志。商标法作为保护商标权益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商标法》第16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为商标权的取得和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

1.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根据《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负责。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际使用,否则,其商标注册申请将予以驳回。

2.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批准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 商标注册申请的费用

根据《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费用,按照价格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4.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申请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图形和文字要求;

(2) 申请商标是否已经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 申请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4) 申请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标使用

1. 商标使用的定义

商标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规定的商标种类和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内,通过使用商标,使公众能够认识到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 商标使用的条件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其注册的商标种类和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内,可以自由使用商标。非注册商标人可以在其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商标,但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标。

3. 商标使用的禁止

商标注册人不得以下列方式使用其商标:

(1) 或者以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标志使用,误导公众,造成商品或者服务的混淆;

《商标法》第16条:关于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 图1

《商标法》第16条:关于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 图1

(2)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

(3)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图形、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他人的标志进行复制、模仿、翻译、拆分、组合使用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方式。

商标权的保护

1.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的法律权利。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

(1)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在规定的商标种类和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内,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2) 商标知名度的保护,即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在公众中产生的影响和知名度;

(3) 商标声誉的保护,即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声誉的维护和保护。

2.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商标注册证颁发之日起计算。在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商标权。

《商标法》第16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为商标权的取得和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商标注册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际使用。非注册商标人可以在其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商标,但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权的保护,包括专用权、知名度和声誉的保护。在商标权保护期限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商标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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