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探究与实践》

作者:冷兮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是指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听审、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1.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听审、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

2.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仲裁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4. 劳动仲裁不收费,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

5. 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听审争议,并做出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自劳动仲裁委员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不满意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只受理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人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仲裁请求书、 supporting documents和证据等。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 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听审、裁决争议。

2. 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 听审: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审,并听取对方的陈述、质证和辩论。

4. 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听审结束后,应当依法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探究与实践》图1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探究与实践》图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复杂化日益凸显,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劳动仲裁书面受则作为劳动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保证劳动仲裁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内涵和外延,分析其在劳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并提出完善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劳动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内涵和外延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是指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受理并处理案件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书面形式:劳动仲裁书面受则要求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受理。这不仅包括仲裁机构的正式受理文件,也包括、、微信等多种形式的书面通知。

2.必须受理:劳动仲裁机构有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进行受理,不能因为申请形式不齐、材料不齐等原因拒绝受理。

3.及时处理: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对受理的仲裁申请进行处理,不能拖延或者延误。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在劳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情况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探究与实践》 图2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探究与实践》 图2

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书面受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一方面,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申请,并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求被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答辩,并在收到答辩书后进行受理。

这种书面受理的方式,有利于保证劳动仲裁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通过书面受理,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对案件进行详细、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做出公正的裁决。书面受理也有利于提高劳动仲裁的效率,避免因口头申请和答辩造成的程序繁琐、时间拖延。

完善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建议

虽然劳动仲裁书面受则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1.明确书面形式的要求:对于书面形式的要求,可以进一步明确,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和答辩,不允许口头申请和答辩。

2.加强劳动仲裁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仲裁的效率和效果,更好地运用书面受则。

3.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可以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其对劳动法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劳动仲裁书面受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保证劳动仲裁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书面受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通过深入研究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内涵和外延,分析其在劳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并提出完善劳动仲裁书面受则的建议,为我国劳动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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