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鑫鸿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原则在刑法中的契合及其实践意义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对基本原则的关注日益增强。2023年12月2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研究员应邀在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一场题为《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的观念契合》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吸引了来自刑法学科、刑事诉讼法学科的一百余位师生参与,探讨了这两个基本原则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性及其相互关系。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核心支柱之一,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和“罚则必须明确”。这一原则旨在防止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不当侵犯,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邓子滨研究员在讲座中指出,将该原则称为“罪刑法定主义”更为贴切,因为其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法律适用规则,更是一种法治理念的体现。
具体而言,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层面的一是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分上,确保公民的行为不因法律未明确规定而受到处罚;二是在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分权上,防止司法机关逾越法律赋予的权限。邓子滨研究员通过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历史案例,阐释了解决分权问题的重要性。
正当程序原则在刑法中的地位
正当程序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理念之一,其强调的是对个利的保护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邓子滨研究员从表达方式上指出,正当程序原则可以表述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定罪入刑”。这一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在思想上具有契合点:两者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
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原则在刑法中的契合及其实践意义 图1
在讲座中,邓子滨研究员进一步分析了两者的契合之处。他认为,尽管罪刑法定原则更多关注实体法层面的界分,而正当程序原则更侧重于程序法的规范,但二者在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上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通过这种思想上的契合,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讲座的主要观点与学术价值
邓子滨研究员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观念的契合:是在解决分权问题上的契合;是在表达方式上的契合;再次是在法治理念上的契合;是在实践效果上的契合。这些观点不仅深化了对两个基本原则的理解,也为实务操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来自人民大学、大学等高校的与谈专家也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一致认为,这种跨学科的理论探讨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视角,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原则在刑法中的契合及其实践意义 图2
未来研究方向及实践启示
通过对本次讲座的梳理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原则的研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深化对两者历史发展、理论基础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也可以加强对具体适用问题的探讨,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对于实务部门而言,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准确把握两个原则的精神和边界,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邓子滨研究员指出,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应当注重以下几点: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享有权利和平等对待;要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导致的错误裁判;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经验教训,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邓子滨研究员的讲座为我们理解罪刑法定与正当程序原则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刑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指明了方向。期待未来有更多这样的跨领域学术探讨,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迈向更高层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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