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仲裁:探究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作者:暖港 |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各种知识创造成果,包括发明、商标、设计、著作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事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商事仲裁成为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围绕好利来仲裁案例,探讨国际商事仲裁中知识产权问题的处理方法。

好利来仲裁案例简介

好利来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我国著名的糕点企业。在一次与法国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双方因知识产权问题发生了纠纷。法国公司指控好利来公司在其糕点产品上使用了与其商标相似的图案,侵犯了其商标权。好利来公司则认为,这种图案是自然存在的,不构成侵权。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好利来公司寻求国际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处理

1. 仲裁庭的管辖权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对纠纷的管辖权是有限的。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庭的管辖权主要来源于国际条约和仲裁规则。《伯尔尼公约》规定,仲裁庭有权管辖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好利来公司在仲裁中,成功地提出了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异议,但最终仲裁庭维持了其管辖权。

2. 知识产权的权属和侵权判断

好利来仲裁:探究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图1

好利来仲裁:探究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图1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知识产权的权属和侵权判断通常依据 hostile acts 原则,即认为存在 malice 或者 bad faith 的行为视为侵权。在本案中,法国公司指控好利来公司使用了与其商标相似的图案,构成了侵权。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好利来公司所使用的图案是自然存在的,不存在恶意行为。仲裁庭最终判定好利来公司不构成侵权。

3. 赔偿和补偿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赔偿和补偿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方式。在本案中,法国公司要求好利来公司赔偿其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请求好利来公司对其商标权进行补偿。仲裁庭认为,好利来公司并未因侵权行为获得任何经济利益,对其进行赔偿和补偿并无事实依据。仲裁庭驳回了法国公司的赔偿和补偿请求。

通过好利来仲裁案例,我们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知识产权问题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这些原则和方法包括:明确仲裁庭的管辖权、依据 hostile acts 原则进行侵权判断、合理确定赔偿和补偿标准等。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和方法,才能有效地解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知识产权纠纷。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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