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勘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勘查活动的相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条 合作勘查范围
本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为甲方的专利技术(以下简称“专利技术”)、著作权(以下简称“著作权”)、商标权(以下简称“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简称“其他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勘查过程中,共同对上述知识产权进行勘查、评估和研究,以确定其商业价值。
第二条 合作勘查内容
2.1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进行知识产权的勘查、评估和研究,以确定其商业价值。
2.2 甲乙双方在合作勘查过程中,应充分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 合作勘查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勘查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作勘查任务完成之日止。
第四条 合作勘查费用
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担合作勘查费用。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材料费用、差旅费用等。
4.2 合作勘查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合作勘查费用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作勘查成果
5.1 甲乙双方在合作勘查过程中,应共同完成调查、分析和评估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合作勘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报告、分析报告、评估报告等。
5.3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勘查成果保密,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知识产权共享合作勘查协议 图1
第六条 合作勘查终止
6.1 合作勘查期限届满或者合作勘查任务完成,本协议即行终止。
6.2 如合作勘查过程中发生任何严重纠纷,双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承担诉讼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对于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