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标,也没有知识产权证书,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意和发明?》

作者:长欢久安 |

论无商标、无知识产权证书之创意与发明之保护

一则,创意与发明之概念,系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新型之思想、产品或方法。创意与发明之保护,系为鼓励创新、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保护公共利益及维护权利人权益所必要。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创意与发明之保护,提供了明确之规定。当创意与发明不存在商标、无知识产权证书时,如何保护其权益?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之建议。

一则,无商标之创意与发明,亦称“非商标性创意与发明”。非商标性创意与发明,系指未经过注册、未取得商标之权利,但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新型之思想、产品或方法。对于非商标性创意与发明,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知识产物。”按照该法规定,非商标性创意与发明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权利人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等权利。在实际操作中,权利人可以通过合理使用、许可使用、转让等方式,实现非商标性创意与发明的保护。

二则,无知识产权证书之创意与发明,亦称“未注册创意与发明”。未注册创意与发明,系指未经过注册、未取得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之思想、产品或方法。对于未注册创意与发明,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人享有对尚未申请专利和使用专利的发明之权利。”按照该法规定,未注册创意与发明属于专利保护范畴。权利人享有制造、使用、许诺使用、销售、进口等权利。在实际操作中,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专利、使用、许可使用等方式,实现未注册创意与发明的保护。

三则,对于无商标、无知识产权证书之创意与发明,如何保护其权益?一方面,权利人应积极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以便依法保护其权益。权利人应合理使用、许可使用、转让其创意与发明,实现其商业价值。权利人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保持创意与发明的技术创新性。通过不断研发、创新,提高创意与发明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2. 加强创意与发明的宣传推广。通过参加各类展览、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创意与发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其市场范围。

3. 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遵守合同、履行承诺、提供优质服务等手段,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提高创意与发明的市场认可度。

《没有商标,也没有知识产权证书,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意和发明?》 图1

《没有商标,也没有知识产权证书,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意和发明?》 图1

无商标、无知识产权证书之创意与发明,同样可以得到有效保护。权利人应积极申请知识产权证书,合理使用、许可使用、转让其创意与发明,保持技术创新性、加强宣传推广、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实现其权益之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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