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的通知

作者:忘书 |

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

本政策所称补助对象是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 individual等。

补助内容

(一)专利创造补助

1. 对专利申请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专利授权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著作权创造补助

关于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的通知 图1

关于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的通知 图1

1. 对著作权登记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著作权使用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知识产权保护补助

1. 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知识产权ale争议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知识产权管理补助

1. 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费用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

1. 补助对象应当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个人等,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 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补助申请表;

(2)身份证明文件;

(3)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登记证明等文件;

(4)相关补助申请的详细说明。

(二)审核

1. 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

2.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补助的事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补助资金的管理

1. 补助资金应当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专款专用。

2. 补助资金应当用于专利创造、著作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相关项目的支出。

(二)补助资金的监督

1.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2. 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应当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政策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三)本政策如有变更,由市知识产权局及时公布,并通知 related parties。

昆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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