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的通知
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
本政策所称补助对象是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 individual等。
补助内容
(一)专利创造补助
1. 对专利申请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专利授权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著作权创造补助
关于昆山市知识产权补助政策的通知 图1
1. 对著作权登记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著作权使用费用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知识产权保护补助
1. 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知识产权ale争议的补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知识产权管理补助
1. 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费用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
1. 补助对象应当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个人等,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 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补助申请表;
(2)身份证明文件;
(3)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登记证明等文件;
(4)相关补助申请的详细说明。
(二)审核
1. 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
2.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补助的事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补助资金的管理
1. 补助资金应当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专款专用。
2. 补助资金应当用于专利创造、著作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相关项目的支出。
(二)补助资金的监督
1.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2. 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应当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政策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三)本政策如有变更,由市知识产权局及时公布,并通知 related parties。
昆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