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侵权案司法终审分析——知识产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法律解读

作者:笔年 |

知识产权与姓名权之间的冲突成为国内外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在中国,“乔丹”这一名字不仅代表着驰名海内外的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也引发了多个关联企业的商标侵权案件。从“中国乔丹侵权案”的司法终审判决出发,系统分析该案件中的法律争议点,并探讨知识产权与姓名权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

案件概述

本案的核心涉及中国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公司”)所持有的多项“乔丹”商标。2012年,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以姓名权受到侵害为由,将乔丹公司推上法庭。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最终于2020年由作出终审判决。

中国乔丹侵权案司法终审分析——知识产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法律解读 图1

中国乔丹侵权案司法终审分析——知识产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法律解读 图1

根据的裁判文书显示,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乔丹”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是否构成对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侵害。法院认为,尽管迈克尔乔丹并非中国公民且未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但其作为国际知名公众人物,在中国已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乔丹”这一中文译名与迈克尔乔丹之间已形成稳定的对应关系,构成对其姓名权的侵害。

法律争议点分析

1. 姓名权的域外保护问题

姓名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和《民法典》进行规范。案件中涉及的核心问题是:非中国籍公众人物的姓名权在中国是否受到保护?

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姓名权的保护并非限于本国公民,而是适用于所有具有知名度的人物。这表明中国的司法实践已充分考虑到了全球化背景下人格权的跨国保护问题。

2. 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边界

乔丹公司主张其“乔丹”商标早在中国注册,并未侵害迈克尔乔丹的权利。法院认为在没有获得迈克尔乔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其姓名高度相似的标识,容易误导公众,构成侵权行为。

这一裁判结果强调了商标法中对在先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即使商标已获得行政主管机关的认可,但如果其注册和使用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则该商标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3. 知识产权与人格权的平衡

本案还涉及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激励创新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但其行使不得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通过对“乔丹”商标强制注销并禁止不正当使用的判决,展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对权利边界的严格把控。

法律依据与司法立场

1. 基本国法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格权受侵害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迈克尔乔丹作为受害方,其姓名权受到侵害,完全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2. 商标法的具体适用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法院认为,乔丹公司在申请“乔丹”商标时,未考虑迈克尔乔丹作为国际知名公众人物的姓名权,因此其行为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3. 司法创新与判例意义

在本案中确立了多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判规则:

知名度的跨国认可:非中国籍公众人物在中国境内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的事前审查义务: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主动避让已具有知名度他人可能享有的合法权益。

在先权利优先原则:在知识产权与人格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后者。

未来的合规启示

1. 企业品牌的法律风险防范

本案给企业的品牌建设与运营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在商标注册前,需进行详尽的在先权利检索。

带有他人姓名、字号的品牌标识使用,必须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定期开展知识产权自查,避免因“傍名牌”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2. 知识产权与人格权协同保护机制

从立法与司法层面看,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下制度:

建立统一的权利冲突预警机制。

明确在先权利的优先效力范围及其例外情形。

加强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3. 全球化背景下的权益保护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法域的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保护问题将愈发重要。中国司法机关需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国乔丹侵权案司法终审分析——知识产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法律解读 图2

中国乔丹侵权案司法终审分析——知识产权与姓名权冲突的法律解读 图2

“乔丹”商标侵权案是知识产权法与人格权法交叉领域的典型案例,展示了中国司法实践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上的智慧与勇气。通过本案的深入分析,我们看到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权利边界划分、利益平衡原则以及域外权益认可等前沿议题的重要意义,这对未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 关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诉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纠纷案的裁判文书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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