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功利理论的内在契合及其制度展开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IPR)作为现代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其法律地位和价值评判始终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议题。功利理论作为一种哲学思潮,主张以行为的后果效益为判断标准,强调最社会整体利益。将功利理论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有助于深入理解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目标、实现路径及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知识产权与功利理论的内在契合及其制度展开 图1
本文旨在阐述“功利理论与知识产权”的内在契合性,并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探讨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体现与制度安排。文章澄清相关概念,继而分析两者的逻辑关联,结合现行法律体系展开论述。
何谓“功利理论 知识产权”及其内在联系
(一)功利理论的核心内涵
功利理论最初由英国哲学家杰里米 ">知识产权与功利理论的内在契合及其制度展开 图2
未来的研究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最。这既是对传统功利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