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研究》
知识产权,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指以创造、发明、设计、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等成果权利以及对此类权利的法律保护。《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研究》旨在探讨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确定适当的管辖法院以及如何适用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也日益增多。研究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成为WTO的正式成员,我国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上的现状并不理想。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这一原则导致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我国法院往往难以获得案件的主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则为“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这一原则使得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在我国的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为了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我国应当采取以下策略:
1. 修改《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改变“原告就被告”的审判管辖原则,采取“ defendant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原则,以保证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在我国的诉讼中能够获得公平对待。
2. 建立独立化的知识产权法庭,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可以更好地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地位。
3. 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管辖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为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提供国际法律依据。
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是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因素。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化的知识产权法庭,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有望解决这一问题,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法律问题研究》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