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利法修改:重要变化与法律解读

作者:♡久陪 |

2020年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随着《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并通过,这一法规不仅在内容上进行了全面升级,更在实际操作中对创新和技术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修正是为了适应下科技创新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进程。

从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践中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其对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

2020年《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0年专利法修改:重要变化与法律解读 图1

2020年专利法修改:重要变化与法律解读 图1

1. 明确保护范围的扩大

新修订的《 patent law》进一步明确了专利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与此前相比,本次修正是对“客体”的定义进行了扩展,新增了关于计算机软件算法、商业方法等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规定。根据的相关条款,在2019年版审查指南的基础上,算法特征、商业规则特征的发明专利不再被完全排除在外。

具体审查要点:

纯粹算法不能获得专利;若算法与其他技术手段相结合并解决技术问题,则可被视为具备可专利性。

单纯的商业模式或管理方法无法授予专利权,但如果该商业规则能够实现技术效果或者提高效率,则可能被认定为与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区别。

2. 优化专利审查程序

新《 patent law》对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特别是在实用性要求方面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根据的内容,审查指南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显着的进步”,而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再将创造性作为实质条件之一。

3.. 完善无效宣告制度

本次修订强化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相关规定,明确了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责任分配和审理标准。这一变化旨在提高审查效率并减少行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4. 加强侵权赔偿力度

新修法律进一步提高了专利侵权赔偿额度,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机制,以有效遏制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根据《 patent law》的相关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侵权人获利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将作为法院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参考。

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

1. 职务发明与退休员工的发明归属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 patent law》对职务发明的定义和归属有明确规定。甲公司职工退休后做出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若该发明在两年内未申请,则可能被视为非职务发明。

案例分析:

乙某在其退休后两年内提交了与原单位职责相关的专利申请,但因其未按时提出异议,最终被认定为职务发明。这一案例提醒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发明的管理,并及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 软件算法的可专利性

2020年专利法修改:重要变化与法律解读 图2

2020年专利法修改:重要变化与法律解读 图2

根据审查指南,在排除“纯粹算法”的若某项技术方案结合了硬件设备或其他技术手段,则可能获得专利保护。一种基于算法优化的数据传输方法如果能够显着提高通信效率,则可能具备可专利性。

3.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不再要求创造性,但需满足“视觉上显着不同”的基本要求。这种规定降低了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门槛,但也意味着审查标准更加严格。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影响与建议

1. 企业层面: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限。

加强技术方案的审查和筛选,确保符合专利法新规;尤其是软件相关技术,需注意避免申请内容过于宽泛或模糊。

2. 个人层面:

员工在离职后应尽快对自己可能拥有的技术成果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加以保护,避免因“职务发明”条款而失去权益。

3. 审查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进一步细化专利审查标准,确保新规的执行一致性;特别是在算法与商业方法结合的技术方案中,应明确审查要点以提升工作效率。

2020年《 patent law》的修订开启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新篇章。本次改革不仅完善了相关法律条款,更通过优化专利审查程序和加强侵权赔偿力度为创新者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护。随着新规在实践中的逐步落实,中国将进一步提升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话语权,推动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强国”的转变。

如果读者对具体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探讨,请随时与专业法律顾问联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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