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

作者:北苑 |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化,专利法的修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新增及修改的内容引发了广泛讨论。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有必要深入解读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具体内容及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影响。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的背景与意义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 图1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 图1

专利法是调整专利权取得、行使和保护的基本法律规范,其核心在于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成果转化。自1985年我国首部《专利法》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订,逐步与国际专利法体系接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20年的专利法修订是在全球创新竞争加剧、国内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背景下进行的。此次修订重点强化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细化了侵权责任制度,并新增了许多适应时代发展的条款。第七十四条作为新修订的重要条款之一,主要涉及专利侵权纠纷中权利要求解释的相关规定。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具体内容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应当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以说明书为依据,不得明显超出说明书的范围。”这一条款是对原专利法相关内容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含以下两部分

1. 权利要求解释的原则

- 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其记载的技术特征应当反映在说明书中。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需要结合说明书的内容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 不得明显超出说明书范围:这一原则旨在防止权利人在专利权授权后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扩大保护范围,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2. 新增内容

-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权利要求解释的边界,即不能“明显”超出说明书范围。这一规定填补了原法律在权利人主观恶意扩大解释方面的空白。

- 进一步明确了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关键环节,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引。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主要变化

与旧专利法相比,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细化了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则

- 原来的规定较为笼统,仅提到“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应当用发明或者设计所公开发明或者所述客体的技术特征来表述”。新的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解释的原则和边界。

2. 强化了专利权保护的合理性

- 新规旨在防止专利权滥用现象的发生。在实践中,部分专利申请人或权利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会采用各种方式扩大专利保护范围。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制约了科技创场竞争。

3. 适应国际专利法发展趋势

- 国际上对权利要求解释的限制趋势日益明显。新条款的修订与国际规则接轨,有利于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重点解读

1. 权利要求解释的主体

-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权利要求的解释权属于司法机关,而非专利申请人或被诉侵权人单方面决定。

2. 说明书的作用

- 说明书是解释权利要求的重要依据,但并非唯一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还应当参考 patent prosecution history(即审查档案)等其他证据。

3. 明显超出范围的认定标准

- 关键在于判断是否“明显”超出,而非一般性超出。对于是否构成明显超出,需要考虑 technology scope 和 industry practice 等因素。

4. 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 本条款与专利法第七十二条(侵权损害赔偿)、第七十三条(侵权行为认定)等条款形成呼应,共同构建起完整的专利权保护体系。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1. 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如何界定“明显超出”是一个难点。不同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

2. 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 被诉侵权方需要对是否存在“明显超出”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存在主观恶意。

3. 行政与司法的衔接

- 在专利复审程序中, Patent Reexamination Commission 应当如何适用本条款,仍需进一步明确。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对实务工作的影响

1. 对权利人影响

- 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不能仅依赖于宽泛的权利要求,需要更加注重说明书的撰写质量和全面性。

2. 对被诉方影响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 图2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解读 图2

- 被诉侵权人应积极收集和提交证据证明对方权利要求存在明显超出说明书范围的情况。

3. 对代理机构的影响

- 在专利申请阶段,代理机构应当建议申请人尽量细化权利要求内容,并在说明书中充分记载相关技术特征。

案例分析:新条款适用中的问题

以下是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发明专利的權利要求書中包含一项“柔性显示屏幕”的功能描述,但在實際申請文件的說明書中并未提供对该顯示屏具體結構的限製。被告被控侵權後聲稱,原告權利要求涉及的功能並未在說明书中載明。

法院判决:

法院經過审理認為,權利要求雖然載有項功能性特徵,但未見於说明书,這屬於明顯超出说明书範圍的情況。最終判決被告不侵犯專利權。

啟示:

本案充分体现了新条款的适用效果,也反映出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权利人在申請專利時需謹慎設定權利要求內容,避免出現類似情形。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修订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一步完善的体现。它既强化了专利权保护力度,又防止了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在平衡各方利益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在實際運用中,仍需進一步探討以下問題:

- 如何科學界定“明顯超出说明书範圍”?

- 在哪裡劃定權利人與社會公眾的利益邊界?

- 新條款對外國申請人的影響是什麼?

對於法律從業者來說,我們既需要熟諳新規章的具體內容,也要密切關注司法實踐中的新問題。未來的研究可以考慮以下方向:

- 開展權利要求解釋邊界的量化研究

- 研究不同國家此類條款的比較法

- 探討人工智能技術對權利要求解析的影響

新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實施將進一步規範我國的專利侵權訴訟實務,為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提供有力支撐。法律從業者應當密切跟蹤相關實踐動態,發揮專業作用,共同推動我国知識產權事業健康發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 《专利审查指南》(2021年修订版)

3. 相關司法解释和判例文書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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