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提高企业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范围和保护要求,制定具体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明确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保密责任、保密程序等,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执行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商业秘密保护职责,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行为,保障商业秘密的安全。
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国际与交流
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国政府应当加强与交流,共同应对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挑战。
《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通知》 图1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宣传与解释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社会公众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为商业秘密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商业秘密保护职责,加强国际与交流,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