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

作者:暖港 |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

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贸易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呈现出上升趋势。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制定了《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受理和处理。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非法获取、使用、披露、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是指以商业秘密为对象,以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为内容的民事侵权案件。

案件受理条件

1. 必须具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贸易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被控侵权方必须证明其拥有的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并且权利受到了实际损害。

2. 必须有明确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非法获取、使用、披露、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等。被控侵权方必须证明其存在着侵权行为。

3. 必须有损害结果。损害结果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商业秘密权利的损害。被控侵权方必须证明其商业秘密权利受到了实际损害,且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案件受理程序

1.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控侵权方在接到申请人的诉讼状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民法院收到诉讼状后,应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请人。

3.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

案件审理

1. 审理方式。人民法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用书面审理、 oral 审理等方式。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 图1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 图1

2. 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判决。人民法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令被控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执行

1. 执行方式。被控侵权方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被控侵权方不履行判决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控侵权方的财产。

2. 执行期限。被控侵权方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判决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控侵权方的具体情况,延长执行期限,但总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若干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受理和处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控侵权方应当依法履行判决义务,维护商业秘密权利的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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