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30条:关于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

作者:淡墨余香 |

《商标法》第三十条:关于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

商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者,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由商标局依法决定是否接受申请。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商标名称、商标类别、注册标志等;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商标设计图样;

(四)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说明;

(五)其他证明文件。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予以接受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费用等事项;不予接受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条还规定,注册商标的使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未经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同意,他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标志;

(二)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

(三)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商标注册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前款所列行为。发现他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商标注册所有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痕迹,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商标权利。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费用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费用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商标注册与使用的规定,为维护商标注册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商标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知识产权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