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鑫鸿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刑法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争议与实践分析

作者:长欢久安 |

随着我国交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危险驾驶罪作为一项高频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具体情形中,是否一律入刑的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其中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刑法典第13条“但书”条款是否适用于危险驾驶罪的定性与处罚过程中?结合司法实践与法律理论,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出发,深入探讨醉驾入刑问题中“但书”条款的适用边界。

刑法总则中的“但书”条款及其基本内涵

刑法典第13条是我国刑法的基本犯罪概念规定条款。该条规定:“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文确立了我国刑事法治实践中“但书”制度的基本框架。

从理论角度来看,“但书”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刑法总则对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但书”条款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使得个案裁判更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这一条文体现了我国刑法的谦抑性特征。

刑法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争议与实践分析 图1

刑法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争议与实践分析 图1

在危险驾驶罪的具体适用中,“但书”条款的地位与作用备受关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因情节轻重不同,在定性与处罚方式上常出现争议。醉驾案件中是否存在“情节显着轻微”的情形?是否可以据此对个案作出出罪或者从宽处理?

醉驾入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分则规定与总则关系的冲突

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重要罪名,其立法初衷在于填补传统交通法规的不足,强化对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规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该罪名的定性与处罚方式却面临与总则条款相冲突的问题。

具体而言,刑法分则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并不包含“情节要素”,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应当认定为犯罪。这种“一刀切”的入刑标准与刑法总则中关于“但书”条款的规定形成鲜明对比。

这一立法矛盾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部分学者主张,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已经完整包含了“情节显着轻微”的例外情形;另一种观点则是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认为分则应当服从总则规定,醉驾案件中“情节显着轻微”的情形应当被排除。

(二)司法实践中的不同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裁判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法院坚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入刑;有的则基于“但书”条款的指导意义,在个案中作出出罪或者减轻处罚的判决。

典型案例包括:某法院审理的一起醉驾案件中,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仅为80mg/10ml,且未发生实际损害后果。法院认为其行为情节显着轻微,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处理方式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认可,但在另一些观点看来,则违反了立法原意。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设计确实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高度关注,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具体适用中完全排斥总则条款的作用。

醉驾入刑中的“但书”条款适用路径

(一)从司法解释着手寻求突破

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文件,明确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显着轻微的具体认定标准。这一规范性文件的缺失是当前争议的核心症结。

可以考虑规定:醉驾案件中,酒精含量处于法定临界值附近且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原则上不认定为犯罪。这既符合“但书”条款的精神,又能够有效统一司法裁判尺度。

(二)从体系解释角度出发

在解释论层面,“但书”条款属于刑法总则中的重要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危险驾驶罪作为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在适用中应当服从这一基本原则。这种解释路径有助于实现刑法的内在统一性。

具体而言,可以将“情节显着轻微”的例外情形理解为对醉驾案件的基本过滤机制。对于那些确属初犯、醉酒程度较轻且未造成实际危险后果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这一条款作出出罪处理。

刑法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争议与实践分析 图2

刑法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争议与实践分析 图2

(三)从量刑规范化入手

即便最终决定入罪,在具体量刑过程中仍然可以参考“但书”条款的指导意义。对于情节轻微的醉驾案件,可以依法判处缓刑或者单处罚金。这种处理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体现刑罚个别化原则。

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在危险驾驶罪中的适用问题,是一个涉及立法原意与司法实践的重要命题。从形式逻辑出发,“但书”的存在意味着并非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在醉驾入刑这一具体问题上,我们既要考虑到公共安全的保护需求,也不能忽视个案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实际危害后果。未来的制度改进方向包括:通过司法解释明确适用标准、加强体系解释的研究以及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等方面。

正确理解与适用刑法总则中的“但书”条款,既关乎法律的内在统一性,也影响着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期待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共同努力下,危险驾驶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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