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鑫鸿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劳动仲裁能否跨地域管辖?能否告北京总公司?

作者:篱觞 |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频繁,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到外地就业。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深圳,由于其强大的经济吸引力和高薪职位的聚集,许多劳动者选择在深圳工作。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选择在北京设立总公司,而实际用工地点却在其他城市,甚至可能涉及跨省用工关系。劳动者如果遇到劳动争议,是否会面临“告不了”的困境?深圳劳动仲裁能否管辖北京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读。

劳动争议的地域管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是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实际工作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案例分析:

> 李某在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该公司在北京设立总公司,但在深圳没有实体办公场所。李某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考勤和工资发放。如果李某与总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可以向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深圳劳动仲裁能否跨地域管辖?能否告北京总公司? 图1

深圳劳动仲裁能否跨地域管辖?能否告北京总公司? 图1

> 根据司法实践,只要李某的实际工作地点在深圳,或者其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深圳,则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管辖该案件。

跨地域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在跨地域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总公司在北京注册,但实际用工单位可能分布在多个城市。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法律适用原则?

1. 属地主义原则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遵循“事后管辖”原则,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对所有涉及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管辖,不论该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在哪里。

深圳劳动仲裁能否跨地域管辖?能否告北京总公司? 图2

深圳劳动仲裁能否跨地域管辖?能否告北京总公司? 图2

2. 统一协调原则

在跨区域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深圳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无需考虑总公司在北京的实际注册地。

> 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

> 如果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在深圳设有办公场所,并且劳动者在该地点实际工作,则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管辖案件。

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

在跨地域用工关系中,劳动者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 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提供与总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地点和工资标准。

2. 工资发放记录

劳动者应保存好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用工单位为其支付劳动报酬。

3. 考勤记录

如果用人单位通过线上考勤系统进行管理,劳动者应尽量保留相关记录,证明其在深圳的实际工作时间。

深圳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选择向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深圳。

用人单位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项目部,且实际用工关系发生在深圳。

> 特别注意: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则应根据派遣单位的实际注册地和用工单位的工作地点确定管辖权。

跨省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的总公司位于北京,而实际用工地点在深圳,劳动者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1. 向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深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提起诉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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