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175条解读及金融犯罪认定标准

作者:帅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公民行为的重要法律工具。其中分则部分详细规定了各种犯罪及其相应的刑罚措施,而第175条则是针对金融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犯罪行为——高利转贷罪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金融犯罪行为所作出的明确规定。本文旨在对《刑法》分则175条进行系统性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适用范围及法律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175条解读及金融犯罪认定标准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175条解读及金融犯罪认定标准 图1

《刑法》第175条的基本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规定了两种犯罪行为: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具体而言,该条款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款: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款: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175条解读及金融犯罪认定标准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175条解读及金融犯罪认定标准 图2

这两款规定共同构成了金融领域中对资金流转和信贷活动的规范,旨在打击那些利用金融体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175条的构成要件分析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管理秩序。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是用于支持正当的生产活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允许任何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这些资金并进行牟利。

(二)客观方面

1. 行为方式: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行为,并将所获得的资金以高利率转贷给他人。

2. 情节严重性: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转贷金额较大、次数频繁或者造成较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主体。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获取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涉及其他罪名。

(四)主观方面

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国家金融秩序受损,并且希望通过转贷牟取不正当利益。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票据和信用证等金融工具的管理秩序。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这些金融资源,无疑会对金融机构造成直接损失,并危及社会经济稳定。

(二)客观方面

1. 行为方式: 行为人必须采用欺骗手段,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票据承兑或信用证等。

2. 情节严重性: 情节严重通常指骗取的金额巨大、时间较长或者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且不存在职务上的特殊限制。但实践中,该罪更常针对的是那些频繁利用虚假信息从银行获取信贷支持的企业或个人。

(四)主观方面

行为人在实施骗取行为时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利益,并希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资金或其他金融资源。

《刑法》第175条的法律适用

高利转贷罪的司法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利转贷罪时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 转贷行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 行为人必须是出于转贷牟利的目的,单纯借款并用于生产经营并不构成犯罪。

2. 转贷金额及次数: 转贷金额和次数是判断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来综合认定。

3. 金融机构的损失情况: 行为人的转贷行为是否导致金融机构遭受实际损失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司法认定标准

在认定该罪时,司法机关通常会关注以下几点:

1. 欺骗手段的具体表现: 包括虚报项目用途、夸大企业经营规模、伪造财务报表等手段。

2. 骗取金额及后果: 实际骗取的金额以及是否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是关键因素。

3.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 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或虚构信息的行为。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高利转贷案

2019年,甲通过虚报项目用途从银行获取了50万元的贷款。随后,甲将这笔资金以36%的年利率转贷给他人,非法获利9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甲行为符合《刑法》第175条款的规定,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乙公司骗取银行贷款案

2020年,乙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虚构了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盈利预期。最终骗得贷款金额达8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导致银行损失高达30万元。法院认定乙公司构成《刑法》第175条第二款规定的骗取贷款罪,判处公司直接责任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刑法》第175条的立法意义与完善建议

立法意义

《刑法》第175条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资金流动秩序。通过打击高利转贷和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完善建议

1. 明确界定“情节严重”与“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 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情节严重程度的认定多以个案分析为主,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金额或次数的标准。

2. 加强对金融业态的监管: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传统的信贷资金管理方式面临新的挑战,需要在立法中增加针对性条款。

《刑法》第175条作为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打击高利转贷和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完善来应对新形势下涌现出的各种金融犯罪手段。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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