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作者:美妞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是依法设立,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专门仲裁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仲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在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般设有专门的仲裁员队伍,仲裁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劳动经验和劳动法律意识,以保证仲裁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仲裁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应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则应予拒绝并说明理由。仲裁院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受理的仲裁案件,仲裁院应当在90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院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仲裁,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合法。

3. 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保密。

4. 尊重当事人的语言、文化背景和习俗,确保仲裁过程和裁决书的易懂、公正。

5. 及时作出裁决,避免当事人长时间等待,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公正、公平地处理当事人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图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图1

简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是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进行仲裁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仲裁院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意识和能力;

(三)对仲裁员进行管理,保障仲裁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仲裁院的职责和权限

1. 仲裁院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等案件,以及涉及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补偿等案件。

2. 仲裁院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供证据,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与争议有关的协议、剧本、录音、录像等。

3. 仲裁院依法组织仲裁 hearing,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仲裁庭,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庭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其中1名是劳动争议仲裁员,2名是人事争议仲裁员。

4. 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应当自劳动争议案件收到申请的15日内,从收到申请的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书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通知当事人。

5. 仲裁院对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图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图2

仲裁院的收费标准

1. 仲裁院收取的仲裁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 仲裁院收取的仲裁费包括:仲裁费、仲裁员费、证据费、鉴定费等。

3. 当事人对仲裁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仲裁院申请退款或者减费。

仲裁院的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

1. 仲裁院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等,向劳动者普及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仲裁院通过设立、等,及时回应劳动者的和投诉,为劳动者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3. 仲裁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积极促进调解协议的达成,避免仲裁程序的繁琐和繁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仲裁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劳动、人事争议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知识产权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