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营利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网络红人案例解析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 image.png 中的相关规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自然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或者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
没有营利的行为,如果满足侵犯肖像权的其他要件,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等,仍然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这是因为,营利并不是唯一决定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因素。
我们需要明确“营利”。营利是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活动。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时,需要考虑到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如果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即使没有直接的经济收益,也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我们需要了解侵犯肖像权的后果。侵犯肖像权的后果是损害了自然人的肖像权利,包括对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造成损害。人格利益是指个人享有的、与人格尊严密切相关的基本权利,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受到损害,导致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受到贬损、遭受精神损害等。
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对自然人肖像权利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且行为给自然人肖像权利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自然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或者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这样的行为会损害自然人的人格利益,可能会构成侵犯肖像权。在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对自然人肖像权利的损害程度等因素。
没有营利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网络红人案例解析图1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红人现象日益火爆,许多网络红人因其在网络平台上的高点击率和粉丝基础,成为了广告商和品牌主的争夺目标。网络红人的肖像权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通过一起网络红人肖像权纠纷案例,解析网络红人肖像权的法律问题,以期为网络红人以及广告商、品牌主提供肖像权保护的建议。
案情简介
某网络红人A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组自己的照片,被一家广告公司B发现,B未经A的同意,在其广告宣传材料中使用了A的照片。A得知此事后,要求B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B认为其使用A照片的行为合法,因为A在社交平台上已经公开了自己的照片,视为其同意B使用。
法律分析
1. 肖像权的定义和保护范围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肖像权不仅包括自然人对其肖像的再现、使用等权利,还包括对其肖像权的精神利益保护。
2. 网络红人肖像权的保护
在网络红人现象中,网络红人的肖像权往往被广告商、品牌主等利用,进行未经允许的商业使用。根据我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即使网络红人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自己的照片,也不能视为其同意他人进行商业使用。
3. 侵犯肖像权的判断标准
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使用肖像是否未经本人同意;(2)使用肖像是否商业性质;(3)使用肖像是否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在本文所涉案例中,B在使用A照片时并未经过A的同意,且使用目的是商业性质的,因此侵犯了A的肖像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即使网络红人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自己的照片,也不能视为其同意他人进行商业使用。网络红人以及广告商、品牌主在利用网络红人肖像权时,应当尊重网络红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其明确的同意。我国应当加强对网络红人肖像权的法律保护,防止侵犯网络红人肖像权的现象发生。
建议
1. 网络红人应当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肖像权,谨慎处理自己的照片,避免被他人侵犯。
2. 广告商、品牌主在利用网络红人肖像权时,应当尊重网络红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其明确的同意。
没有营利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网络红人案例解析 图2
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红人肖像权的法律保护,防止侵犯网络红人肖像权的现象发生。
4. 网络红人、广告商、品牌主应当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法律秩序,共同尊重和保护网络红人肖像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