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肖像权:案例解析与法律条款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 twenty-four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滥用肖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解析滥用肖像权的案例,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法律条款,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解析
案例一:网络平台未经同意使用肖像权
滥用肖像权:案例解析与法律条款 图1
某网络平台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平台上发布了劳动者的工作照片,并对其进行二次创作和传播。劳动者发现后,要求网络平台删除照片并赔偿。经审理,法院认为网络平台侵犯了劳动者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制作广告
某广告公司未经某公民同意,使用其肖像制作了广告,并在公共场合进行发布。公民发现后,要求广告公司删除广告并赔偿。经审理,法院认为广告公司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三:社交媒体传播未经授权的肖像
某社交媒体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了一幅某公民的肖像,并标注了其姓名。该公民发现后,要求社交媒体用户删除肖像并赔偿。经审理,法院认为社交媒体用户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条款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 twenty-four条对肖像权进行了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根据这一条款,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 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这一点强调了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具有高度的保障地位。
2.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这一点明确了在行使肖像权时,必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
3. 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应当取得自然人的同意。这一点强调了在行使肖像权时,必须经过自然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滥用肖像权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应当认识到肖像权的重大意义,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二十-four条进行维权。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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