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肖像权判决标准及案例分析

作者:相思寄 |

个人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个人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日益增多,如何准确判断侵权行为并恰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围绕侵犯个人肖像权的判决标准及案例分析展开论述。

侵犯个人肖像权的判决标准

1. 构成要件

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侵犯个人肖像权判决标准及案例分析 图1

侵犯个人肖像权判决标准及案例分析 图1

(1)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在实施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时,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并具有过错。

(2)行为人具有恶意。即行为人实施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旨在损害他人的名誉或利益。

(3)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即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的人格利益受到损害,如名誉受损、隐私被泄露等。

2. 判断依据

在判断是否侵犯个人肖像权时,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是否使用了他人肖像。判断行为人是否使用了他人肖像,可以通过对比照片、视频等证据来确定。

(2)是否未经他人同意。判断行为人是否未经他人同意,可以通过查看行为人与他人之间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来确定。

(3)是否造成了他人损害。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他人损害,可以通过对比损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证据来确定。

侵犯个人肖像权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网络平台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肖像照片

某网络平台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了一幅当事人的肖像照片。当事人发现后,立即要求网络平台删除该照片,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法院审理认为,网络平台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他人的肖像照片,构成侵犯个人肖像权。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网络平台删除涉及当事人肖像的照片,并向当事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二: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肖像权进行广告宣传

某广告公司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当事人的肖像权进行广告宣传。当事人发现后,要求广告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广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个人肖像权。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广告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广告公司停止使用当事人肖像,并向当事人赔偿名誉损失。

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在生活中时常发生,作为公民,应当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对于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我们也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知识产权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