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法判例简介:关键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作者:花开亦不离 |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也是疫情在全球肆虐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公司法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包括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公司法律判例。对2020年部分关键的公司法判例进行介绍和解析,并探讨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公司法判例简介

1. 中院判例:世雅制材有限公司诉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该案涉及公司法第37条和第46条,讲述了公司股东之间的权益保护和公司治理问题。中院审理认为,股东会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是判断股东行为是否有效的关键。股东会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否则股东的行为无效。

2. 高院判例: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

该案涉及公司法第24条、第35条和第36条,主要涉及专利侵权纠纷。高院审理认为,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是否全部或者部分被实现等方面进行判断。

3. 高院判例: 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康王日化公司损害赔偿案

该案涉及公司法第65条、第66条和第67条,主要涉及公司损害赔偿问题。高院审理认为,公司损害赔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注意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适用解析

1. 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案中,中院审理认为,股东会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是判断股东行为是否有效的关键。股东会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否则股东的行为无效。这表明,在判断股东行为是否有效时,应重点关注股东会决议程序的合法性。

2. 公司法第46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该案中,高院审理认为,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是否全部或者部分被实现等方面进行判断。这表明,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应重点关注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是否被实现。

3. 公司法第65条规定,公司损害赔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注意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该案中,高院审理认为,公司损害赔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注意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在判断是否应当赔偿公司损害时,应重点关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注意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0年的公司法判例涉及多个重要问题,包括股东会决议程序、专利侵权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等。在这些判例中,法院重点关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对这些判例的解析,有助于加深法律工作者对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为公司法律事务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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