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否可以取消:法律解答与实践案例分析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仲裁程序即开始。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是否可以取消仲裁呢?这不仅涉及到法律的规定,更涉及到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解答,并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
法律解答
1. 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根据纠纷双方的共同意愿,以第三人的身份,对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仲裁的民间性,即仲裁机构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公共权力机关,由纠纷双方共同选定;(2)仲裁的自愿性,即纠纷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3)仲裁的公正性,即仲裁机构在裁决过程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4)仲裁的及时性,即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能提起上诉和再审。
2. 仲裁是否可以取消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自决定撤销之日起,仲裁程序终止。”仲裁在进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这为仲裁程序的取消提供了法律依据。
是否可以取消仲裁,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小时内向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未向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的,仲裁程序即视为开始。在仲裁程序开始后,是否可以取消仲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是否符合当事人意愿。仲裁的自愿性原则是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取消仲裁,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
(3)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仲裁的公正性原则是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如果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不公正情况,如仲裁员严重腐败、仲裁程序严重违法等,可以考虑取消仲裁。
实践案例分析
案例一:仲裁程序进行中,当事人申请取消仲裁
在某仲裁案件中,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撤销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决定撤销仲裁程序。自决定撤销之日起,仲裁程序终止。
案例二:仲裁程序进行中,当事人未申请取消仲裁
在某仲裁案件中,仲裁程序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但当事人未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仲裁程序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经过三十日,仲裁程序视为开始。当事人未在仲裁程序开始后提出撤销申请,仲裁程序不能被取消。
仲裁是否可以取消:法律解答与实践案例分析 图1
仲裁是否可以取消,涉及到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是否可以取消仲裁,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愿和公平公正原则。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