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行为案件处理有争议案例分析

作者:婉若清风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现象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行为不仅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高空抛物行为的性质、如何确定责任主体以及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仍然存在诸多争议。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性

高空抛物行为最早是在2019年《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被明确提出作为刑事犯罪处理的。该《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故意从高处抛掷物品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的,可以依法适用“准绳推定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意见》发布后不久,《刑法修正案(十一)》又增设了单独的“高空抛物罪”条款。这一立法变动引发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一方面,“高空抛物罪”的设立是否与《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如何平衡过重的刑事责任与过轻的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选择适用法律。在某一线城市发生的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中,法院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对被告人进行了定罪量刑。也有部分法院认为,《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应当优先适用于特殊情况下。

高空抛物行为案件处理有争议案例分析 图1

高空抛物行为案件处理有争议案例分析 图1

高空抛物案件的争议焦点

(一)责任主体认定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一个难点。由于高层建筑中往往存在多个住户,当发生抛掷物事件时,很难直接找到具体的行为人。对此,《意见》明确规定可以适用“准绳推定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后,这一规则是否仍然适用于刑事审判程序,便成为了争议的焦点。部分学者认为,“高空抛物罪”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大对行为人的惩罚力度,因此在刑事审判中不宜再适用“准绳推定规则”。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二者并不冲突,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二)法律适用问题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高空抛物罪”与其他相近罪名之间的界限也是一个难点。在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法官需要判断:是认定为“高空抛物罪”,还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更为合适?

对此,有学者提出应当从主观故意和客观结果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伤亡仍然实施,则应当认定为主观故意;反之,则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

(三)赔偿责任问题

在民事赔偿领域,高空抛物案件的处理也存在诸多争议。由于“准绳推定规则”在刑事审判中是否适用尚不明确,因此法院在判决民事赔偿责任时往往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需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避免加重无关住户的经济负担。

高空抛物行为案件处理有争议案例分析 图2

高空抛物行为案件处理有争议案例分析 图2

对此,有学者建议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建立更加完善的补偿机制。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或者保险制度,由全体建筑物使用人共同分担风险。

高空抛物案件的完善建议

(一)明确立法意图

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出现混乱,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进一步明确《意见》与《刑法修正案(十一)》之间的关系。可以规定,“高空抛物罪”仅适用于能够确定具体行为人的案件,而“准绳推定规则”则仍然适用于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的案件。

(二)统一司法标准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建立更加统一的裁判标准。在认定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时,应当严格把握主观故意的证明标准;在适用“准绳推定规则”时,也应当明确具体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三)完善法律体系

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与高空抛物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可以考虑制定专门针对高层建筑的安全管理条例,或者在《民法典》中增加关于建筑物使用人义务的具体规定。

高空抛物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既涉及刑事责任,也涉及民事赔偿;既关系到个人权利的保护,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从法律制度完善、司法实践创新等多个方面入手,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通过本文的分析虽然高空抛物案件的处理在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争议,但只要我们坚持法治原则,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就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知识产权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