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作者:婉若清风 |

强迫交易犯罪呈现多样化趋势,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强买强卖现象仍然存在,还伴随着新型经济形态下的非法经营行为。本文通过对多个真实案例的分析,探讨强迫交易罪及其未遂形态的认定标准、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强迫交易罪的基本概念与法律规定

1. 罪名界定:

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图1

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活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法益是市场秩序和被害人的自由意志。

2.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时必须出于故意心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迫使他人违背意愿进行交易,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观要件:

强迫手段:包括暴力(如殴打、捆绑)和威胁(如恐吓、胁迫),既可以直接作用于被害人本人,也可以对其近亲属实施。

强迫行为与交易活动之间的关系:强迫行为必须是为了实现某种交易目的,且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而被迫接受交易条件。

3. 罪与非罪的界限:

并非所有违背被害人意愿的交易都构成强迫交易罪。正常的商业竞争、价格谈判或其他合法行为不在此罪的打击范围之内。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暴力或威胁手段,并且这种手段足以强制对方接受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强迫交易罪未遂形态的认定

1. 犯罪未遂的构成: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情形。其成立条件包括:

行为人必须基于直接故意;

已经着手实施了符合该罪客观要件的行为;

未能得逞是由于外部因素的阻碍。

2. 未遂形态下强迫交易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中行为人虽然采用了暴力或威胁手段,但最终并未如愿达成交易。这种情形应属于犯罪未遂。

着手实行的判断:

行为人开始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即视为已经着手。

典型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殴打被害人、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

未完成的原因:

可能是被害人的坚决抵制;

也可能是外界力量的介入(如警察及时赶到)。

3. 定罪与处罚原则:

对于犯罪未遂,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强迫手段的恶劣程度;

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

在量刑上,即使属于未遂形态,也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从犯处理。而是应当结合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予以处罚。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三以开设的中介公司为掩护,多次强迫客户接受不合理收费。某日在与客户李四签订合张三指使手下王某对李四进行威胁,称如果不缴纳额外费用就将其全家 hostage(绑架)。在场群众闻讯后报警,交易最终未得逞。

法律评析:

张三的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王某作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

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图2

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解析与法律适用 图2

由于李四并未实际交付额外费用,属于犯罪未遂。

法院最终以强迫交易罪(未遂)定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王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案情简介:

个体商贩赵某在菜市场因摊位租金问题与商户刘某发生争执。赵某一怒之下将刘某的秤砸坏,并扬言不赔偿就别想做生意。刘某担心影响营业,被迫同意支付“赔偿款”。

法律评析:

虽然受损财物价值不高,但赵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威胁手段。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且被害人因此被迫接受交易条件(支付赔偿)。

法院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既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三:

案情简介:

某汽车修理厂经营者钱某在为顾客周某的车辆维修后,以“不给好处费就不开出门”相要挟。周某一怒之下将车开走,并拒绝支付维修费用,双方发生争执。

法律评析:

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威胁行为,但最终未能迫使被害人接受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由于交易未实际完成,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司法机关综合考量钱某的主观恶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适用中的难点与建议

1. 难点分析:

强迫交易罪属于侵财性质还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性质?实践中可能因认识分歧导致定性偏差。

如何准确判断“威胁”的程度?轻微的言语训斥是否达到足以迫使他人交易的程度?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复杂,特别是在多人参与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矛盾。

2. 处理建议:

证据审查: 必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在认定威胁手段时要综合考虑客观行为、主观目的以及被害人的真实感受。

情节把握: 对于未遂案件,在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做到罚当其罪。

普法宣传: 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通过对多个强迫交易罪未遂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这类犯罪不仅威胁到被害人的财产权利,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事实,恰当适用法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强迫交易行为可能会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司法实践中需不断经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工作,构建良好法治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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