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案例分析

作者:倾心 |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夫妻为规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等手段转移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常见手法、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常见手段

1. 隐藏或转让共同财产

一些夫妻为规避债务,采取将共同财产转移到亲友名下或其他方式隐藏资产。,张三和李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名下房产过户至其父母或子女名下,随后以"无履行能力"为由逃避债务执行。

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案例分析 图1

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案例分析 图1

2. 利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部分夫妻通过"假离婚"方式恶意转移财产。如王氏夫妇本有数套商铺和存款,为躲避债权人追偿,协议离婚并将大部分财产划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仅保留少量资产。

3. 设立空壳公司转移资产

还有夫妻利用企业架构转移财产,将名下股权转移至关联公司或家族成员名下,以此虚设企业债务实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控制。

4. 利用子女或近亲属作为代持人

通过让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持有财产性权利的方式规避债务,也是常见手法。这种方式表面上看较为隐秘,实则仍难逃法律审查。

典型案件评析

以近期某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

借款人赵某与李某原为夫妻关系。2019年,赵某因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50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本息。,赵某在还款期限届至前一个月,突然与李某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并约定将名下所有财产归李某所有。其后,张某起诉要求赵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1. 赵某借款用于个人经营所用,虽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2. 赵李二人协议离婚并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划归李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

3. 二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张某的利益,构成不当串通。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与李某仍需就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案例分析 图2

夫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案例分析 图2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即使夫妻协议离婚将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 若发现债务人为规避义务恶意转移财产,人民法院可依法追回并予强制执行。

债权人的权利救济

1. 及时申请诉前保全

在诉讼前发现债务人有转移或隐匿资产迹象时,债权人应当时间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债务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扩大。

2. 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尤其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或购置共同财产的支出,债权人有权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3. 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

即使法院已经作出离婚判决,只要查实相关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符合共同债务条件,债权人均可申请追加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

案例启示

1. 法院对"假离婚"规避债务行为的审查趋于严格

从近年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时,更加注重实质法律关系的判断。即使夫妻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情形,仍将认定相关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 债权人权益保护趋向全面

为防止债务人利用身份关系恶意逃废债务,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赋予债权人更充分的权利保护途径。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夫妻一方或双方采取转移财产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并不可取。一方面会增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风险;也将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债权人来讲,关键在于及时发现线索、固定证据并在时间寻求法律救济。而对于债务人而言,更应树立诚信意识,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应心存侥幸采取不当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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