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电诈网络生态犯罪”?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的我们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安全威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下简称“电诈网络犯罪”)问题。电诈网络犯罪是指通过、短信、网络等通讯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技术升级和全球化趋势的推动,电诈网络犯罪呈现出跨境化、集团化、智能化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从法律角度来看,电诈网络犯罪不仅涉及直接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还涵盖了为其提供技术支持、通讯、支付结算、信息买卖等环节的关联犯罪。这种“生态链”式的犯罪模式,使得打击难度大大增加。为此,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国际等多种措施,试图构建全方位的防骗反诈体系。
结合公布的7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从法律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全面分析电诈网络生态犯罪的特点、法律适用问题以及打击治理对策。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图1
电诈网络犯罪的基本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图2
1. 跨境性:许多电诈网络犯罪组织通过互联网将诈骗窝点设在境外国家或地区,利用时差和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行为。公布的黄等3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组织人员偷越国境,在东南亚国家设立诈骗窝点,针对中国境内被害人实施被骗。
2. 集团化:电诈网络犯罪往往以团伙形式出现,内部分工明确,涵盖“话务组”“技术组”“资金组”等多个环节。余诈骗案中,被告人通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方式,在境外成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并在境内招募大量成员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3. 智能化: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从传统的“猜我是谁”“冒充公检法”骗局,发展到利用网购、投资理财、虚拟货币等领域设计陷阱。在上述典型案例中,犯罪分子甚至利用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实施诈骗行为。
4. 关联性:电诈网络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密切相关。一些犯罪嫌疑人通过出租出售“实名”电话卡、银行卡,或是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技术支持,成为电诈犯罪的“帮凶”。
法律适用中的难点问题
1. 管辖权争议
由于电诈网络犯罪具有跨境性特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容易出现跨国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一些诈骗窝点位于境外国家或地区,而被害人和证据材料又分布在国内不同省市,这就需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或其他司法机制来解决。
2. 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我国《刑法》在打击电诈网络犯罪方面主要依据的是《刑法》第2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在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洗钱等关联行为时,如何实现相关法律条款的有效衔接,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3. 证据收集难度
由于电诈网络犯罪多通过网络实施,且犯罪嫌疑人往往不留真实身份痕迹,这就导致案件侦查过程中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在余诈骗案中,机关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追踪资金流向、通讯记录等信息,才能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打击治理对策
1. 完善法律制度
在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标准。建立跨境司法机制,加强与诈骗窝点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执法协作。
2. 加强源头治理
对于通讯、支付结算等领域存在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进行规范。要求电信运营商、银行机构严格落实用户身份核实义务,防止“实名卡”、“实名账户”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3. 提升社会防范意识
加大反诈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帮助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识别常见诈骗手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电诈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4. 优化打击策略
在侦查过程中,应注重对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在追究直接实施诈骗行为的也要追查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环节的责任人员,彻底摧毁犯罪生态链。
典型案例评析
以公布的黄等3人诈骗案为例:
犯罪嫌疑人通过“杀猪盘”式的投资理财骗局,诱骗被害人向平台充值资金。在短短几个月内,犯罪集团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受害者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地区。法院依法对黄等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此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电诈网络犯罪的从严打击态度。
随着全球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诈网络犯罪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态势。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时刻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到反诈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国应继续深化打击治理措施,推动国际司法,探索更多创新性治理手段。唯有如此,才能在数字化时代构建起更加完善的防骗反诈体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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