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模特肖像权竞品使用纠纷案例分析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平面模特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肖像权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通过一起典型的平面模特肖像权竞品使用纠纷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某知名平面模特 agency 委托一位平面模特(以下简称“模特”)为其拍摄一组广告照片。在拍摄过程中,该平面模特与该 agency 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约定该模特所拍摄的广告照片仅用于本次广告宣传,且不得在其他场合使用。在合同期限内,该平面模特按照约定履行了拍摄义务,而该 agency 也按照约定支付了模特费用。
在广告宣传结束后,该 agency 未经模特同意,将模特所拍摄的广告照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包括宣传材料、网站、社交媒体等。这引起了模特的强烈不满,认为该 agency 侵犯了其肖像权。于是,模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 agency 赔偿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
平面模特肖像权竞品使用纠纷案例分析 图1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该 agency 未经模特同意,擅自将模特所拍摄的广告照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侵犯了模特的肖像权。该 agency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本案中,该 agency 与模特签订的肖像权使用合同明确约定了使用范围和期限,但该 agency 未经模特同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该 agency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包括精神损害造成的实际损失和的精神抚慰。在本案中,模特的肖像权被侵犯,导致了精神损害。模型的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实际损失。
通过对该平面模特肖像权竞品使用纠纷案例的法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一方面,平面模特在选择 agency 时,应当对 agency 的信誉、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以避免因肖像权问题而导致纠纷; agency 在开展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导致纠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面模特行业的健康发展。
(注:本文仅为案例分析,不构成法律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建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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